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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她再婚可以拒付吗

发布者:杨千忠律师|时间:2022年08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 |168人看过举报


  一、离婚女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她再婚可以拒付吗

  离婚后女方再婚拒绝支付抚养费是不可以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由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支付,与其是否再婚无关。

  就算是不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那方,也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

  要是女方在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对方的财产,然后履行应负的抚养义务。

  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

  (一)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

  (二)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

  (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三种具体的计算方法: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18周岁之后还有抚养费吗

  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但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二)尚在校就读的;

  (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三、不给抚养费子女有义务赡养吗

  有,如果父母不给孩子抚养费,那是父母的过错。但是这种过错并不影响父母年迈的时候子女必须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父母年迈的时候没有生活来源,子女不予赡养的,情节严重的照样构成遗弃罪。中国《民法典》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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