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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签订时违约金太高怎么办

发布者:杜洁梅律师|时间:2022年11月04日|分类:合同纠纷 |86人看过

来源:华律网整理  

工程合同签订时违约金太高可以由双方协商降低处理,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违约金的标准认定过高或者过低的,是可以请求增加或者减少的,具体情况下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关于工程合同签订时违约金太高怎么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工程合同签订时违约金太高怎么办

1、工程合同签订时违约金太高可以由双方协商降低处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3、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对于违约责任的要求是什么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5、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工程合同签订时应当对违约责任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包括违约的行为认定、违约金的标准、有关赔偿情况等,但后期如果一方认为违约金的数额过高的,是可以协商降低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基于实际来支付违约金。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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