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指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在结婚登记之前或结婚登记之后但没有办理结婚仪式之前,男方向女方给付的金钱或者财物。彩礼有以下特征:
1、彩礼给付依据是当地风俗习惯和当事人约定。结婚给付彩礼是中国尤其是在农村结婚普遍习俗,数额通常考虑当地的习惯、家庭经济状况,由双方家庭协商确定。
2、彩礼是男方给付女方的,对于女方在婚嫁时带到男方家的财物,一般称为陪嫁品或嫁妆。
3、彩礼的给付,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即以男女双方结婚并共同生活为目的的赠与。
在司法实践中,彩礼争议通常围绕两个问题:1、男方是否向女方支付彩礼及数额?2、女方是否应当返还彩礼?
对于有没有给付彩礼及数额问题,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男方应当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彩礼给付,如果没有确切证据,在诉讼中女方又不认可彩礼的给付,给付彩礼的事实得不到法院支持。
对于彩礼是否应当返还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可分为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要求女方返还给付彩礼的,应当支持;
第二种情况,双方登记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提出返还彩礼的请求的,应当支持;
第三种情况,婚前给付并且导致婚后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提出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女方应当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