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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不明会后悔!《离婚协议》最容易忽略的几个问题

发布者:马俊哲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2日|分类:合同纠纷 |258人看过

约定不明会后悔!《离婚协议》最容易忽略的几个问题

离婚协议和婚内协议大有不同,很多人在起草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只关注到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其实除此之外还有另外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第一户口的处理问题

户口纠纷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公安机关也无权干涉。而涉及一方或孩子户口迁移,必须要双方配合提供户口本原件及相关证件。因此应在协议中写明不迁出户口或者不配合办理手续的法律责任,来约束当事人。

 

第二夫妻之间补偿、赔偿以及债务问题

2021年即将实施的民法典中规定离婚经济补偿不再以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度为前提条件,无论采取何种财产制度,离婚时,夫妻一方均可因承担较多家务劳动而获得经济补偿。其次,离婚时对付出家务劳动较多一方的经济补偿,不影响其对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的权利及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经济帮助的权利。

 

第三无论是婚内协议还是离婚协议最好进行公证

很多当事人因为感情纠纷需要离婚的时候就会拿出婚内协议或者离婚协议进行财产分割,但是往往问题出现在这一份婚内协议或者离婚协议因为没有进行公证而失去法律效力,因此,在写婚内协议或者离婚协议的时候,最好进行公证,公证不仅能加强证据的证明力,有时还会直接决定或影响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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