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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物业费就断水断电,物业公司要赔!

发布者:马俊哲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1日|分类:房产纠纷 |331人看过

未缴物业费就断水断电,物业公司要赔!

案情:

业主逾期未缴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能否通过断水断电的方式逼迫业主缴费?业主遭遇断水断电又该如何维权?法律对此类纠纷有何规定?

2018年,小蔡向他人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与2018年5月取得不动产权证。

2018年6月,小蔡进行装修时发现该房屋无法通电,导致其损失22800元。

A公司辩称:小蔡未与A公司办理物业管理交接手续,双方未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接管小区楼盘后也并未对其房屋水电线路作任何改变。

裁判结果:A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小蔡房屋空置费20700元。

判决后A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小蔡与原业主未到A公司办理物业管理交接手续并不影响小蔡与A公司之间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的建立,A公司以小蔡没有与原业主办理相关物业管理交接手续、未缴纳物业管理费为由,主张双方不存在物业服务合同,于法无据,法院不予采纳。

法律延伸:

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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