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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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水沟引发十级伤残!景区负安全保障义务

作者:马俊哲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4次举报

一个水沟引发十级伤残!景区负安全保障义务

2019年国庆期间,小蔡等20人参加某公司组织的团建活动,购买了A景区的团体票。团建活动结束后,小蔡走到停车场附近小路时,站在小路边上不慎摔入路边约3米深的水沟内,后被送往医院救治。住院后,小蔡被诊断为髋臼骨折;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经查实,事发现场在景区内,无警示标志、没有防护栏杆等防护措施。因与景区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小蔡将景区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蔡购买门票到A景区参加团建活动,作为该景区经营者负有保障游客安全的义务。事发现场无警示标志、水沟上方没有栏杆等防护措施,景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小蔡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注意自身安全,站立在无防护措施的水沟上方,自身亦应承担责任。综合考虑事发原因、后果和景区经营旅游业的事实,酌定景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的70%,小蔡其他损失自负。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所负有的,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保护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马俊哲律师,广州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法律顾问;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及广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1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