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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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造谣"民政局发老婆"被警方行拘七日

作者:马俊哲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4日分类:刑法浏览:376次举报


 我们听说过许多因为造谣而受到刑罚或者行政处罚的案件,使我们认识到坚决不能造谣、传谣,那么问题是为什么会因为造谣而受到处罚呢?主要是因为造谣、传谣这个行为对网络秩序造成了破坏,进而造成现实社会秩序造成破坏,所以法律才要对这种危害行为进行处罚。也就是说处罚还是不处罚关键要看有没有现实的危害性,最近又有一起造谣案引起网友们的热烈讨论,现在我们大概来了解一下这个案件。

【行政处罚决定】

        据湖南怀化芷江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10月30日,两段主旨为“民政局发老婆”的微信短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广泛转播,造成不良影响。芷江公安依法对编发两段恶搞视频并传播的肖某均、杨某二人,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没想到在朋友圈编发虚假恶搞微信会给自己惹这么大的麻烦,现在真的想买包后悔药吃。”日前,芷江两名男子在交代自己微信造谣传播行为时后悔不已。目前,两名男子均已被芷江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案情概述】

        芷江公安表示,10月30日,两段主旨为“民政局发老婆”的微信短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广泛转播,在一定程度上误导网民和社会民众,造成不良影响。发现该线索后,芷江公安局迅速派警落地展开侦查。

【处罚依据】

        经调查,系肖某均(男,37岁,洞口县人,现住芷江镇)、杨某(男,40岁,楠木坪镇人)编发了两段恶搞视频,并在微信朋友圈广泛流传,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经调查取证,芷江公安局分别于2018年11月3日、11月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肖某均、杨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芷江公安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恶意歪曲事实,制造、传播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评论分析】

        小编不同意警方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

        本案中,对此二人进行处罚的主要依据是“民政局发老婆的微信短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广泛转播,在一定程度上误导网民和社会民众,造成不良影响。”

处罚依据显然很难立住脚,理由如下:

1、民政局发老婆,根据一般理性人的主观认识都认为这个信息是假的,纯属娱乐或者博眼球,显然不属实,但很难就认定为造谣,如果谁都认为是假的,又怎么会对社会秩序产生危害呢?

2、自由是法律追求的最高价值,如果某个自由会对秩序造成破坏,那法律维护自由还是秩序呢?我们就需要对这两种价值进行利益衡量,本案中,民政局发老婆谣言正是体现了:当自由与秩序产生冲突时如何取舍的问题。可是我们大家再看看这个案件,此二人的言论自由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是很小的,可以忽略不记,既然如此就要保障其言论自由。

3、不对其追究行政责任可以给我们进行一场精彩的法治教育。一个纯属娱乐的言论大家都可以说啊,法律并不会对其进行限制,只有真正属于造谣的言论法律才会处罚。然而本案中民政局发老婆明显就是一个纯属娱乐的言论,警方仅仅依据观看人数多,转发量大等客观事实,进而得出对社会秩序造成危害,这是显然很难说服大多数理性人的。


马俊哲律师,广州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法律顾问;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及广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1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