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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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禹会:亲人之间起矛盾 法官真情促调解

作者:马俊哲律师时间:2018年10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36次举报


蚌埠禹会:亲人之间起矛盾 法官真情促调解

     中国法院网讯 (张彦钱)  日前,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原被告具有亲情血缘关系,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的特殊关系,从亲情出发,耐心调解,成功调解了该起纠纷。

  原告沈某1和被告沈某2系亲姐妹关系,被告刘某系原告沈某1和被告沈某2的母亲。2018年1月份,原告娘家房屋拆迁,属于原告的拆迁款50多万元,原告放在了其姐姐沈某2名下,让其代为保管。后被告沈某2,按照原告沈某1的指示,陆陆续续归还了沈某1部分拆迁款,尚有10万余元未归还给沈某1。于是,沈某1诉至法院,要求沈某2归还剩余拆迁款。审理中,沈某2追加了刘某为被告,沈某2辩称剩余10万余元已经按照原告的指示,将钱款转交给其母亲刘某保管,另外原告现在还欠被告沈某2的债务未还。刘某当庭也承认自己确实拿了这10万余元,但是不同意返还给原告沈某1,刘某称现在生活困难,沈某1需要向其支付赡养费,担心沈某1以后不给赡养费。

  法官了解到情况后,给原被告认真做了调解工作,一方面跟原告讲孝敬父母、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费应该给付;另一方面跟两被告讲没有合法依据占有他人财物的,按照法律规定应该返还。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每月给付被告刘某500元生活费,先预付三年的,从应该返还的10万余元予以扣除,以后按月给付;另原告欠被告沈某2的债务也从该笔10万余元中予以扣除,剩余款项由被告返还给原告。该案的成功调解既体现了法律效果,也体现了社会效果,希望原被告珍惜亲情,和谐相处。


马俊哲律师,广州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法律顾问;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及广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1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