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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口角酿成大斗殴 7名“90后”公堂受审

作者:马俊哲律师时间:2018年08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35次举报


小口角酿成大斗殴 7名“90后”公堂受审

     中国法院网讯 (蒋传锟 巫立慧)  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可是,桂平七名“90后”小伙就因为吃宵夜时与他人发生小口角,上演“古惑仔”大斗殴,一时的冲动带来的是公堂受审,令人唏嘘。8月23日上午,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梁某永、梁某林、梁某环、梁某树、梁某雄、李某扬、李某侃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2月3日1时许,梁某央(另案处理)、梁某隆因与他人在桂平市麻垌镇某宵夜摊发生矛盾,梁某央通过电话互相通知梁某广、梁某水、梁某昌、梁某熙(该四人已判刑)和被告人梁某永、梁某林、梁某环、梁某树、梁某雄等本村“梁氏”人员到麻垌镇麻垌街,梁某水则叫上李某寅(已判刑)及被告人李某扬、李某侃。在麻垌街卖鸡行路口,梁某航、梁某广等人殴打了从此路过的黄某建。随后梁某熙、梁某林、梁柱环、梁某树等二十多名“梁氏”人员进入该宵夜摊,打砸该宵夜摊店内物品。在旁边的容某升、容某溢、容某健、容某水等人见状后上前劝阻,被告人梁某永、梁某林、梁某环、梁某树、梁某雄、李某扬、李某侃等人不听劝阻,并拿凳、水管等殴打前来劝阻的“容姓”人员及打砸该宵夜摊物品。经鉴定,黄某建、容某升、容某溢、容某健的损伤均属于轻微伤;该宵夜摊被毁坏物品价值人民币2396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七名“90后”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分别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看到七名“90后”被告人懊悔不已的神情,让人感到十分的痛心和惋惜。“你们都是‘90后’,还很年轻,外面有着大把精彩的世界等着你们。我们合议庭真心希望你们能够真正的此次经历中吸取教训,能够用理智和冷静的态度处理今后生活中遇到的事情,真正认真地去学习法律知识,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法庭上,审判长用心对七名“90后”被告人给予了深刻的法庭教育。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马俊哲律师,广州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法律顾问;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及广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1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