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男子两次故意损坏前女友亡夫骨灰获刑
为泄私愤,男子将前女友亡夫的骨灰盒丢弃河边导致灭失。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毁坏骨灰罪,判处被告人黄某福有期徒刑九个月。据悉,这是该院首次受理此类案由的案件。
据了解,被告人黄某福出生于1963年,系启东市合作镇人。2016年3月21日晚,黄某福因与女友陈某某分手产生矛盾,黄某福为报复泄愤,至启东市合作镇某村安息堂内,将屋内装有陈某某亡夫骨灰的骨灰盒取出,摔至该安息堂前水泥火炉盆内,导致部分骨灰洒落,骨灰盒损坏。2016年7月1日,黄某福被启东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九日。
2016年7月12日下午,黄某福再次来到该处安息堂,将陈某某亡夫的骨灰盒取出,丢弃于该安息堂东侧河沿边,导致该骨灰盒掉入河中,骨灰灭失。2016年8月1日,黄某福被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16年12月13日被刑事拘留,于2016年12月20日变更为取保候审。
2017年3月20日,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3月22日,启东法院决定逮捕黄某福。但黄某福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脱逃,直至2018年再次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两次故意毁坏骨灰,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骨灰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福犯故意毁坏骨灰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惩罚犯罪,法院对其作出上述判罚。
广州律师马俊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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