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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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摩托车偷室友手机 高中生盗窃自首获轻刑

作者:马俊哲律师时间:2018年06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03次举报


为买摩托车偷室友手机 高中生盗窃自首获轻刑

 

     中国法院网讯  只因父母不支持自己买摩托,高中生小宇(化名)便打起了室友手机的注意。近日,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学生盗窃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小宇罚金3000元。

  被告人小宇系2000年1月生人,出生于乐安县一个相对贫困的农民家庭,并在分宜县某中学就读。因看到周边同学多数都有电动车或摩托车,便也想拥有一台,但因家庭拮据,父母并未支持。

  2017年12月10日,小宇见室友出去收被子,苹果手机却放在床上充电,便起了偷盗之念。小宇将该手机藏于袖中,趁机溜出学校,然后通过转账方式,将室友支付宝绑定银行卡内的1500元转入其支付宝账户,再通过短信验证码方式,将该款转入自己支付宝账户内,并删除转账记录。回校后,小宇将该手机藏于课桌上的书堆。经鉴定,该手机价值1541元。

  后因举报而案发。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传唤,小宇主动到案,其父母也主动退还室友15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为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系在校学生、且自首,案发后赃款赃物又全部返还给被害人的犯罪情节,法院给予了综合考虑,遂作出上述判决。


马俊哲律师,广州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法律顾问;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及广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1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