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张某追索医疗费用等人身损害赔偿案

发布者:马俊哲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0日|分类:医疗纠纷 |331人看过

张某追索医疗费用等人身损害赔偿案

  2012年5月26日,年仅6岁的张某在辅导班学习舞蹈,在一次练习后下腰动作时蹲倒,下肢疼痛无力,难以站立,经医院和司法鉴定所鉴定属于脊髓二级伤残,东阿县人民法院判决朱某与李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32615.54元。

  案件判决后,两被告未按期履行义务,张某及其代理人于2014年5月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向被执行人下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在赔付61520元后未再继续履行义务。执行人员依法在网络查控系统及其他金融机构中查询了两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查询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及车管所,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工资并查封了被执行人一处房产。同时,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失信信息投放在县中心的一处电子屏幕上,每天滚动播出。2016年6月15日,两被执行人来到法院,在执行人员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将房产过户于张某父亲名下,另外一次性给付现金30万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