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夫妻一言不合竟动刀?丈夫刺伤妻子获刑三年半

发布者:马俊哲律师|时间:2017年11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503人看过

夫妻一言不合竟动刀 丈夫刺伤妻子获刑三年半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蒋少波
  五旬男子蒲某某与妻子向某某因感情纠纷发生争执,一时冲动竟持刀将妻子刺成重伤。近日,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蒲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据了解,2017年1月5日7时许,蒲某某在自己家中与妻子向某某因感情纠纷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蒲某某持刀将向某某胸、腹部及左手中指、无名指等多处捅伤,之后蒲某某又自残受伤。被蒲某甲、蒲某乙制止后,蒲某某配合蒲某甲、蒲某乙将向某某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法院审理认为,蒲某某因婚姻家庭矛盾而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蒲某某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在审理过程中,蒲某某与向某某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兑现,取得了谅解;本案的发生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均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