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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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2021年3月1日起,这些收费项目取消了。

发布者:马俊哲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1日|分类:房产纠纷 |1070人看过

《案例》

      好消息!这些收费项目取消了你知道吗?根据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取消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收费项目。你支持吗?

《律师解析》

      一、自2021年3月1日起,用户不再承担以下费用

      (一)建筑区划红线外,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发生的任何费用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

      (二)建筑区划红线内,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网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

      (三)属于用户资产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设施经验收合格依法依规移交或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管理的,相关运行维护等费用由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承担,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

      二、自2021年3月1日起,严禁收取以下费用

       (一)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用。

       (二)严禁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或用户自愿委托相关机构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的,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检定费用由委托方支付,但计量装置经检定确有问题的,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承担检定费用,并免费为用户更换合格的计量装置。

       (三)其他没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据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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