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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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鹅中国区门店不得退货,“霸王条款”不具法律约束力

发布者:马俊哲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3日|分类:消费权益 |443人看过

“霸王条款”不具法律约束力

 

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按规定退换货,这是经营者的法定责任。经营者没有权利设置一个格式条款来推卸自身的法定责任。如果加拿大鹅确实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而且达到了退换货的条件,哪怕其之前存在免责条款,同样推脱不了退换货的责任。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否则,这种格式条款就是无效“霸王条款”,对消费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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