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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庆新律师
执业资质:1440320**********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工程建筑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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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雷庆新律师|时间:2017年09月17日|分类:行政诉讼 |1536人看过
联合竞买土地方对外诉讼主体认定
出让人按照联合竞买人的约定与其中一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另一方联合竞买人不属于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当事人签订联合竞买协议约定双方出资竞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由一方办理土地摘牌手续,领取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向该方当事人发出成交确认书并与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签订合同的竞买人就出让土地的履行、解除等单独起诉出让人的,另一方联合竞买人不属于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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