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庆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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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国家工人员行贿判断标准

发布者:雷庆新律师|时间:2017年08月29日|分类:刑事辩护 |525人看过

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罪

立案标准: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量刑:

对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等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1、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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