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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经营活动如何管理

发布者:雷庆新律师|时间:2017年06月12日|分类:合伙联营 |430人看过

个人合伙经营活动如何管理

  个人合伙经营活动包括合伙经营决策、合伙经营事务执行、合伙经营监督、合伙经营结果承担等四个方面。

 (1)合伙经营决策权:个人合伙以合伙人有合伙经营活动的共同决定权为原则,但不排除按照多数合伙人或多数份额原则行使合伙共同意志。

 (2)合伙经营事务执行权: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由全体合伙人委托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或者由全体合伙人推举负责人执行。

 (3)合伙经营监督权: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行使或分别行使。

 (4)合伙经营结果承担:合伙负责人和其他合伙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雷律师提示:

  ①合伙负责人是指由全体合伙人推举产生的对外代表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对内组织经营管理的合伙人。

  ②合伙负责人执行合伙的经营决策所产生的经营亏损、意外损失和所欠债务等民事义务和责任:

  A.对外均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B.对内如果能够证明是由合伙负责人超越合伙的经营决策所引起的,由合伙负责人个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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