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针对判决离婚本身是不能再上诉的,现在很多错误观点,认为还可以上诉,这里有必要纠正一下。司法实践中,离婚后,如符合以下几种情形,法院才会受理:
1、离婚判决对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未作处理,事后难以对处理方法达成一致,则夫妻双方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该财产进行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3、 人民法院作出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子女抚养费发生变化此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部分只能是针对财产分配不公。
5、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有起诉的,不予受理;但被告不受限制,可以随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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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感情破裂的几个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