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是律师
由于律师行业在我国发展的时间比较短,加上我国律师法律资源发展不均匀,所以在基层和广大农村地区存在大量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他们用自己的专业能力满足了中国基层社会及广大农村地区的法律需求。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见到很多法律工作者被法官称为律师,其实这样的称呼是错误的,虽然他们与律师同属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但是二者却属于两种职业,二者是有区别的:
1、二者虽同属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但管理机构不一样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机构为基层工作指导部门,律师的管理机构为律师工作指导部门,同属于司法行政管理机关。
2、称谓不一样
称谓就很明显了,一个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一个是律师,日常生活中法律工作者称为律师这是不对的。
3、准入条件不一样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法律工作者执业,具备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也可以申请从事基层法律业务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学历条件只需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即可。
律师执业就相对更为严格,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4、执业机构不一样
法律工作者执业于法律服务所,律师执业于律师事务所,这个是最容易区分的地方,大家委托之前一定要看清楚自己进入的到底是什么机构。
5、执业范围不一样
根据法律规定,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得开展刑事辩护业务,大中城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得开展见证业务,对律师并没有这方面的限制。
6、执业区域是否有限制
律师的执业区域是没有明显限制的,但是对于法律工作者,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因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能代理当事人任何一方均不在本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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