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的案子
律师作为法律之师,案子是律师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没有案子,律师就是孤家寡人;办不好案子,律师将寝食难安。律师的知名度离不开案子,律师的美誉度离不开案子,律师的专业度离不开案子,律师的忠诚度离不开案子。案子是律师的命脉,案子可以成就律师,使律师一炮打响、声名鹊起,案子也可以毁灭律师,使律师身败名裂、身陷囹圄。
身为律师,莫不为案子喜,莫不为案子悲,真是“成也案子,败也案子”。
案子的神奇魅力,使律师跑断了腿,磨破了嘴皮。案子的神奇魅力,使律师绞尽脑汁,鞠躬尽瘁;案子的魅力,使律师抱团取暖,同舟共济,放下架子,放低姿态,在营销中合作,在合作中互利,在互利中中共赢;案子的魅力,使律师不断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更新思维方式、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服务意识。
案子的神奇魅力,能使律师撕破脸,互相拆台、互相揭短、互相残杀、互相诋毁。案子的神奇魅力,能使律师不断地壮大、强大。案子的神奇魅力,把律师分成了三六九等,有的律师成了政治家型律师,有的律师成了学者型律师,有的律师成了商人型律师,有的律师成了讼棍律师。案子的神奇魅力,把律师分成了不同种类,有的律师成为“工匠型”律师,有的律师成为“设计家型”律师,有的律师成为“技术型”律师,有的律师成为“顾问型”律师。案子的神奇魅力,把律师归纳为不同专业,有的律师成了公益律师,有的律师成了流氓律师,有的律师成了关系型律师,有的律师成了管理型律师。案子的神奇魅力,把律师分成划分成不同阶层,有的律师成了薪酬律师,有的律师成了提成律师,有的律师成了大律师、富律师,有的律师小律师、穷律师......
案子,律师的案子,我为你欢喜,我为你郁闷。
案子,律师的案子,我为你骄傲,我为你烦恼。
二、律师的法子
无论是诉讼业务,还是非诉业务,要想达到预期的效果,不想想法子是不可能的。律师之所以为“师”,就在于律师不仅仅是靠嘴皮子混饭吃的,更在于律师是脑力劳动者,通过掌握的法律知识和常识,为客户调处纠纷、规避风险、建章立制、增加利润,更在于律师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法庭辩论,使被告人减轻刑罚、正视错误、重获自由、洗刷冤屈。
律师的职业是神圣的,律师的职业是伟大的,律师的职业是充满挑战的,律师的职业是布满荆棘的。
律师必须认真琢磨承办的每一个案子,理顺每一个法律关系,罗列每一份证据,讲明每一句法理。
吃的是法律这碗饭,就得把法律当回事,把客户的案子当成自己的事去对待,用心做,用力做。
律师的使命要求律师这样做,律师的良心要求律师这样做。
能不能想法子?能想到什么法子?想到的法子能起到什么作用?
三、律师的路子
律师必须有自己的路子,即律师的关系或人脉管道。
生于错综复杂的熟人社会,为了吃得饱、吃得好,没有路子就如同困兽,没有路子只能是坐以待毙。
所以,在中国,路子对每一个律师都显得很重要。为了办成一件事,不得不想法子、找路子。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路子都能行得通,并不是所有的路子都行不通。
关键在于怎么走?什么时候走?谁去走?用什么办法走?
错误的路子可以使律师走向毁灭、走向疯狂;正确的路子可以使律师走向成功、走向卓越。
路子,需要律师必须有“两把刷子”;路子,需要律师必须能耐得住寂寞、顶得住压力、经得起诱惑,XX;路子,需要律师必须百折不挠,不甘示弱;路子,需要律师必须擦亮眼睛、看清形势,不抛弃、不放弃;路子,需要律师必须有勇气、有自信、有激情、有主见。
有时候,“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但有时候,“地上本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没有了路”。
四、律师的乐子
律师的工作充满艰辛、充满挑战,不管是对于年轻的律师还是经验丰富的律师,每一个案子都是一次考试,都是一个较量,都是一次博弈,都是一个呐喊。
律师身为维权斗士和法律绅士,不能为法治呐喊、为自由奔走,是一件痛心的事。律师没有节假日和双休日,律师不能“朝九晚五”、按部就班,律师不能“姜太公钓鱼”,律师的工作充满了激流险滩,处处是暗礁,处处是险滩。
律师必须是一个乐观积极地人,看到希望,看到未来,看到阳光,用自己的行动去温暖每一个客户,用自己的行动去征服听众,用自己的行动去落实法律规定的权利。
古人云:“世之奇伟鬼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至罕焉。”
律师如果悟透了这句话之真谛,也就悟透了做律师之境界。
世界上所有的烦恼都是由自己制造的,如果我们无视这些烦恼,并努力做着开心的事,说着开心的话,也许,我们就会开心起来。
做一个积极地律 做一个勤奋的律师 做一个感恩的律师 做一个自律的律师 做一个合作的律师 做一个快乐的律师
认真办案子,积极想法子,不断铺路子,开心找乐子,律师需要做到,更需要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