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玖润律师事务所王哲禺律师受南京市雨花台区科创城园区办公室邀请,以“技术开发合同签署、履行中的法律风险”为题,为科创城园区企业开展了讲座。多家园区高新企业、园区办相关领导及律师同仁参加。
讲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三终字第8号和(2016)最高法民再251号两则《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详细介绍了技术开发合同签署、履行中的法律风险。
讲座中,王哲禺律师着重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技术合同履行中“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无约定情形下,产品商业化是否应成为认定技术合同目之标准等两大问题。
此外,王律师还从这两个公报案例展开,着重强调了技术开发合同履行风险具有技术风险、商业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多种风险复合构成的特点,并提醒大家要以临渊履薄的慎重态度审查此类合同;并提示委托方要全面考量技术商业化转化的各方面制约因素,作出客观审慎的投资判断。
讲座最后,参与讲座的园区内各企业负责人及法务代表就股权出资、技术开发中的风险约定等事宜也提出了一些工作中遇到的相关的法律问题,王哲禺律师向大家一一作出解答。大家对江苏玖润律师事务所在技术开发合同领域的专业高度交口称赞,并期待玖润所在科创城园区的后期专业法律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