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是借贷还是赠与,各方可能存在争议,法院处理这类案件时是如何认定的?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婚房,本意是为子女解决或改善居住条件,希望子女婚后生活更加幸福。但倘若子女婚姻关系破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涉及父母出资购买的婚房的分割,表面上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实际上暗含了对父母财产的分割,可能造成父母资产大幅缩水、财富代际传承目的落空。
审判实践中,对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认定为赠与或借贷均有大量案例。但此种司法裁判现象却并不能简单地评判为“同案不同判”。
一方面,法律很难在家事审判领域对这种具体情况有差异的事实问题作出特别明确、具体的规定,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情势难免发生变更,因此,司法裁判自然不可能做到完全统一。
另一方面,法院在个案审理中对父母出资款性质的判断,需在考虑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本意的同时,兼顾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参考本地婚姻家庭方面的传统文化和习俗,努力追求情、理、法的有机统一。
但这种努力并不容易:父母为子女出资时一般无明确约定,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举证通常亦不充分,法院无论将其认定为借贷或赠与均未必符合当事人的初衷。在爱情消弭、婚姻破裂、家庭解体、财富切割的传导链条上,每个人都试图抓住一丝机会以维护自身利益最大化。司法裁判对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性质的判断可能不同,但对价值利益的平衡、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对公平公正的追求却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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