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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要注意什么

发布者:刘铭律师|时间:2019年09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219人看过

  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如何分割,还需要看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对于婚前财产是个人的还是共同的也有不同的规定,那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要注意什么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离婚不参与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财产离婚分割要注意什么

  1、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按揭还款 ,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个人,房屋增值有补偿。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

  2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是对“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要注意什么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婚前个人财产一般为夫妻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增值部分,另一方可以适当分割。当然,如果离婚双方对婚前财产另有约定不受此限制。如果您需要律师协助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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