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试用期内应执行以下六条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平等协商约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行约定。
2.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算在劳动合同之外,即只有在试用期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只规定试用期,则不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劳动者初次就业或者再就业后转岗、转业的。没有换工作的工人只能试一次。劳动者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变更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即企业不得再为员工设置变更岗位的试用期。另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只规定了试用期,则不设立试用期,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即有些企业在招聘新员工后不签订合同,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新员工通过试用期后,企业认为新员工合格,再签订正式合同,这是不能接受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与员工签订几个月的试用期合同,视为正式合同。换句话说,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是正式劳动合同,但是可以在正式劳动合同中约定头几个月为试用期,而不是先签订试用期再签订正式合同。
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者认为不适合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不延长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继续调查。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同一位置单位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所在地。
这一规定非常明确,即企业在试用期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同一岗位最低工资,或者不低于其正式工资的80%。这是对试用期内员工工资权益的保护。
在日常生活中,试用期的长短要根据公司的情况来确定。每个公司的试用期也是不同的。因此,在试用期也可以看到每个员工的价值。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工作的性质和时间长短,雇主通常都需要商定试用期,而且是否有必要商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