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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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合同的条件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作者:王健勇律师时间:2023年04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38次举报

一、附条件合同的条件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1、合同附条件的要求是:必须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在的均不可以作为条件;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必须是合法的,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附条件的合同附的条件有哪些特征

附条件的合同附加的条件有以下特征:

1、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2、条件必须是将来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不能作为合同的条件;

3、条件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4、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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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勇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1年执业经验。现执业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2006年毕业,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10120********98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工程建筑、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