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接到这么一起法律咨询。李女士在2020年通过朋友介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一次性交付了全部房款,但是在双方约定的办理更名过户的时间,卖家没有依约出现在房管局,随后便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李女士着急万分,想知道该如何处理。
律师分析,有以下这么几种情况:
第一,案涉房屋并非卖方合法享有所有权,可能涉嫌诈骗。如果属于这种情况,李女士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钱款。
第二,案涉房屋卖方虽合法享有所有权,但是存在一房二卖或者在出卖之前隐瞒将房屋已抵押给他人的事实,同样,李女士也可以尝试报警解决或者到法院起诉。
第三,案涉房屋卖方合法享有所有权,但是拒绝配合过户,面对这种情况,李女士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配合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律师提示
在购买二手房之前,务必要准确核实卖方是否都房屋享有所有权,是否已经将该房屋办理过抵押登记,在上述事实没有查清的情况下,建议不要着急签订合同、交付购房款,避免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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