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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六级伤残,一审缓刑

发布者:史智兴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人身损害 |1371人看过

陈某胜故意伤害一案重伤缓刑

陈某因胞兄餐馆卫生间门遭到受害者撞坏与对方发生纠纷,引发双方争执,并最终致对方重伤、六级伤残。

律师介入后,发现本案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正常是在三年至十年之间量刑。

故在一审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积极参与案件协商,与法院、对方受害者进行民事调解沟通,最终由陈某一方全额赔偿到位并取得受害者谅解,法院最终作出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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