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律师

  • 执业资质:1640520**********

  • 执业机构:宁夏永东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建设工程篇|小型建筑工程及农民低层住宅施工合同、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发布者:李文律师|时间:2017年01月14日|分类:合同纠纷 |612人看过

   施工人签订合同承建小型建筑工程或两层以下(含两层)农民住宅,或者进行

   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当事人仅以施工人缺乏相应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对于当事人确实违反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揽工程的,可以建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前述合同对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予以确定。当事人有其他争议的,原则上可以参照本解答的相关内容处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