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向法院递交一张网络查控申请书
法院就会把对方的所有财产列一个清单反馈给你吗?
近期,个别律师在网络视频中声称,你向法院递交一张网络查控申请书,法院就会把对方的所有财产列出一个清单反馈给你。
事实真的如此吗?我国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并非如此。首先,向法院申请使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并冻结对方的财产,前提条件是向法院申请保全对方的财产。而财产保全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诉前保全,另一种是诉中保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财产保全有着严格的限制。很多法院除了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受理诉前保全外,其余案件只受理诉中保全,也就是说,绝大多数案件,只有原告对被告提起诉讼,并且法院受理以后,原告才能向法院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申请保全的时候需要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财产保全申请书,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对被申请人享有债权,法院是不会同意你的保全申请的。即使你的申请符合条件,法院同意保全对方财产,大部分法院还会要求你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比如银行账号、车牌号、房产证号或房产的准确坐落位置,只有提供了对方的财产线索,法院才会采取保全措施。而且法律规定,严禁超标的额保全,也就是说只能在你起诉金额的范围内进行保全。一些法律工作者为了吸引眼球、博取关注、获取流量,违背良知,在网络上信口开河,希望广大网友注意甄别,防止上当受骗。关注杨律师,一起了解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