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加班后,给加班费还是调休,要根据“加班类型”而定,所谓的“加班类型”就是指劳动者在什么时段加的班,不同时段加班对应的补偿标准不同,给加班费还是调休的决定权归属也不一样。
加班类型分为三种:延时加班、休息日(周六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
所谓“延时加班”就是指,在工作日超过法定8小时工作时间的加班。
有的企业规定了早9点至晚6点上班,也有的企业实行弹性工作时间,早9点来就晚6点下班,早10点来就晚7点下班,期间设置1个小时休息时间,从这里可以看出,劳动者在工作日应该提供的法定工作时间就是8小时,超过8小时工作时间外,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都属于“延时加班”。
法律规定,延时加班,企业必须额外向劳动者支付150%的加班费,企业无权用安排劳动者调休来代替加班费,比如:劳动者时薪100元,工作日加班两小时,那么加班费就是100×2×150%=300元。
顾名思义,就是劳动者在周六日全天加班或者加班几个小时,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才有权利选择是安排劳动者调休,还是向其额外支付200%的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的算法和延时加班费相同,时薪×加班时间×200%。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周六日的加班费是按2倍计算,若安排调休的,则是按照1:1的方式休息,而不是加班1天,调休2天。
劳动者在春节、国庆、端午等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需要向劳动者额外支付300%的加班费,而且不能用调休代替。
这里需要注意一个细节,法定节假日通常会借用前后周末的休息日,组成一个连休的假期,劳动者只有在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企业才需要向其额外支付300%的加班费,而在借用的周末休息日加班,企业就可以选择安排劳动者调休或者向其额外支付200%的加班费。
例如: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休息7天,10月1日至3日是法定节假日,10月4日至7日是借用前后周末的休息日,如果劳动者在这7天加班,只有前3天的加班费是300%,其余4天企业可以自行安排劳动者调休或者支付200%的加班费。
总的来说,劳动者在加班费和调休上没有选择的权利,而企业只能针对劳动者的休息日加班,才有权利安排劳动者调休还是向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除此之外企业无权用的调休来代替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