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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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专职律师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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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断网、不安排工作,逼迫员工离职,怎么办?

作者:周晨律师时间:2020年09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84次举报

公司故意刁难员工,说白了就是公司想让你走还不愿意给补偿,员工寄希望于协商解决几乎不可能,只能通过诉讼手段进行维权。

其实,遇到这样的情况无需紧张无措,只要注意以下三点,公司就需要为这种并不高明的行为付出代价,向你支付补偿。

一、可根据公司对你采取了哪些故意刁难的手段,适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主动辞职获得补偿。

  1. 公司故意断网、不安排工作等行为,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属于不提供劳动条件,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获得补偿。

  2. 通常,伴随公司断网、不安排工作等行为,还会找各种理由降薪、扣钱,压缩员工收入,这时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这时员工主动辞职也可以获得补偿。

二、取证

  1. 通过录制不能上网工作的视频,来证明公司具有故意不提供劳动条件的行为。

  2. 与公司领导沟通时进行录音或聊天记录,内容需体现出公司要求员工签自愿离职的不合理做法,或者自己并无工作上的过错或不胜任,公司只给其他员工都安排了工作,却不给自己安排工作。

  3. 如公司发生克扣工资的行为,就需要保存工资条、银行流水、扣薪的通知等证据,这类证据比较容易取证。

三、约束自身,避免冲动行为

  1. 在没有准备好证据证明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时候,不建议与公司撕破脸,也不建议仓促的解除劳动关系。

  2. 在劳动关系未解除的时候,不要有消极心态,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打卡上下班。

总之,遇到公司刻意刁难,不要盲目行动,稳扎稳打,维权的过程,就是与公司斗智斗勇的过程,取证工作和离职时机直接影响到维权的结果,尽量保留好每一个跟工作相关的邮件、录音、出勤记录等证明,组成有效的证据链。


周晨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专注于劳动纠纷及合同纠纷领域,执业10余年,经验丰富,擅长处理个人及企业因劳动争议引发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太古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1211579885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经济仲裁、调解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