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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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专职律师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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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单位因为疫情原因裁员,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周晨律师时间:2020年07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24次举报

单位因为疫情原因裁员,基本上都属于经济性裁员,法律规定了经济性裁员有5种员工不能裁撤,裁必违法,这其中就包含三期女员工(产期、孕期、哺乳期)。

  • 正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

  • 达到伤残等级的工伤员工

  • 医疗期员工

  • 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

  •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检查或因疑似职业病正在医学观察和诊断期间。

女员工产假未结束,必然符合“经济性裁员不能裁撤三期女员工”的条件,再加上单位的这种裁员行为属于违法解除,那么这类员工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就有了更多的选择权,获得违法解除赔偿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下面分别分析一下这两种选择的利弊。

获得违法解除赔偿金:

  • 三期女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可获得双倍赔偿;

  • 如果员工还未完成生育险报销或者员工产假期间单位没发工资,离职后社保断缴必然无法再申请报销了,单位就要承担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

  • 如果报销的生育津贴高于单位已经支付的产假工资,单位要补足差额。

如果女员工选择拿赔偿,推荐与单位协商解决,可以降低维权时间尽快获得补偿,协商不成再选择劳动仲裁也不迟。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单位要正常发工资,直到员工哺乳期结束。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单位既然选择经济性裁员,很可能确实出现经营困难的问题,那么,单位让员工在产假结束后待岗或者单位倒闭解散的可能性就增加了,前者必然导致员工补偿基数降低,而后者员工只能获得单倍补偿。


所以三期女员工选择哪种方式维护权益,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公司的情况综合判断。


周晨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专注于劳动纠纷及合同纠纷领域,执业10余年,经验丰富,擅长处理个人及企业因劳动争议引发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1211579885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经济仲裁、调解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