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工伤员工劳动关系一直都是企业人事工作的一个难题,解除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操作起来确实有一定难度,这篇文章是一件我刚刚处理完的案件,完整记录了企业与工伤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过程及结果,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情描述】
2014年2月,高某入职某外资制造企业,成为一名流水线工人。
2018年3月,高某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伤了左手腕,当时没觉得疼痛,就没太在意,也没有告知公司。过了几日,高某左手腕开始隐隐作痛,于是去医院就诊,治疗了2个多月还是不见好,便在5月又换了一家医院检查,发现是软骨损伤、韧带撕裂,就这样一直持续治疗到9月初。
公司发现他近半年来请病假比较频繁,便向其了解具体情况,此时高某才说3月份工作的时候受了伤,一直在治疗。公司得知后便立即帮助高某申请工伤认定,同年10月份,工伤认定成功,11月份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10级伤残。
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高某康复后即可返岗工作,但是一直到2019年8月,高某还在以左手腕不适为由长期休病假,期间公司也给高某调整过岗位,但高某还是一张又一张的病假条交给公司,于是公司决定跟高某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愿意向其支付包括补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及各项福利补贴等,可是双方多次洽谈都没取得实质性进展。
【案情分析】
由于事情进展不顺利,公司便在9月下旬委托我与高某进行协商。之前双方多次的谈判没有进展,原因在于高某要求的补偿金额已超出法律规定很多,同时高某盲目的认为如果公司不同意,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一定会支持其全部要求,以此给公司施加强大压力,对补偿金额拒不让步,并没有以开放的谈判姿态与公司协调,而公司方面也不可能超范围给予补偿,所以谈判处在停滞状态。
此前高某要求公司赔偿金额不得低于12万,但公司的调解金额大约在7万元左右。
【律师谈判思路】
1、高某的很多诉求已经超出法律保护范畴,即使诉诸法院也无法全部得到支持;
2、因高某不能上岗工作,只能得到病假工资,拖得时间越长平均工资将会越低;
3、后期治疗费,福利补贴属于公司企业文化的人性关怀,规章制度中并没有规定性的福利补贴条款,诉讼中未必能得到法律支持;
4、高某的个人情况:24岁、北漂、单身、无住房,诉讼消耗大量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是他不得不考虑的实际情况。
高某只考虑想要多少,但没有意识到自己索求的合理性和成本等问题,解除高某对自身实际情况和法律的错误认知即可达成调解。
【谈判进展及结果】
1、2019年9月28日双方进行调解协商,高某同意考虑;
2、国庆节放假的第一天,高某便给我打电话,全盘接受公司的补偿方案;
3、10月8日,高某在公司签署补偿协议书并办理一应离职手续,事件到此完结,处理结果完全符合公司预期。
解决争议不止打官司一条路,用法律思维经行谈判、调解也是一条低成本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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