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桂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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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电子有限公司与宁波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肖桂荣律师|时间:2017年09月05日|分类:合同纠纷 |4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相关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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