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无证驾车发生车祸,因担心儿子受到法律追究,父亲让儿子离开事故现场后,自己到公安机关为儿子顶罪。
12日获悉,越秀法院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陈xx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同年8月9日,该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陶xx(陈xx之子)有期徒刑三年。
4月30日中午,陶xx驾驶货车行至越秀区xx镇xx路1.5公里处发生侧滑,与对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上一男子当场死亡,车主受伤。事故发生后,陶xx立即给其父陈xx打电话告知此事。陈xx来到现场后,担心儿子受到法律追究,让他离开现场,自己在现场处理善后事宜。
受伤的摩托车主经抢救无效于同日死亡后,陈xx来到越秀公安局,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同日,陈xx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越秀公安局刑事拘留。
5月4日,越秀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后,查清了陈xx为使陶xx不受法律追究,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的犯罪事实。经越秀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认定,陶xx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缺乏驾驶技能,导致事故发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月6日,陶x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犯罪事实。案发后,陈xx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协议,陈xx赔偿死者亲属各10.3万元。
越秀法院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陈xx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同年8月9日,该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陶xx(陈xx之子)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