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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频施家暴致夫妻分居 妻子两次诉离获准

发布者:上海团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10888人看过

夫妻结婚七年,但性格差异大,丈夫脾气暴躁,经常殴打妻子致夫妻感情破裂。日前,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马莉莉与被告冯小强离婚。

原告与被告于2006年经人介绍认识,2006年底开始同居生活,后于2007年6月4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7年8月9日原告生育一男孩,2010 年9月11日原告生育一女孩。原、被告结婚7年来,由于性格差异大,造成夫妻之间不和睦,一点家庭琐事就会引起争吵,被告脾气暴躁,在争吵后经常殴打原告,致夫妻矛盾不断激化。

2013年1月29日晚,原、被告为家庭事务发生争吵后被告动手打了原告。随后,原告于2013年2月2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后经法调解,原告与被告和好,但夫妻二人从此分居,女儿跟随原告,儿子跟随被告。

2014年1月20日,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女儿由原告抚养,儿子由被告抚养。

法院认为,在法院调解双方和好后,原告与被告关系仍未改善,且分居至今,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与被告分居至今,一双儿女分别跟随父母生活,目前都有了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原告的请求合情合法,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至成年,婚生子由被告抚养至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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