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胜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拆迁安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无法获得预期的按揭贷款额度能否退房拿回已付定金和首期款

发布者:上海团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抵押担保 |802人看过

目前房价还处于较高的水平,在一二线城市,购买一套住房动辄需要一两百万甚至数百万。因此,大多数购房者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购房,并且按揭贷款金额往往占到总房款的大部分。

然而,有部分购房者由于国家信贷政策等问题,无法取得预期的按揭贷款额度,如原本申请按揭七成,结果银行回复只能批四成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购房者认为,合同约定的按揭贷款付款方式无法实现,自己没有过错,希望能够解除合同拿回已付定金和首期款。

一般情况下,由于信贷政策的调整导致无法取得合同约定的预期贷款额度,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拿回已付定金或首期款。但是,如果合同中类似“如果按揭贷款不足或无法取得按揭贷款时候,买方须在多少日之内一次性付清或补足余款”的约定时,买方就应当遵守上述约定,不得以政策调整为由解除合同要求退款。而在当下,无论是开发商售房时签署的新房买卖合同,还是从中介处购买二手房时签署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几乎都有类似的约定,因此,建议购房者须特别注意该约定。

近期国家出台了首套房贷新政,如果因为个别银行政策落实和执行问题,导致申请首套房按揭贷款出现问题,自己又无力自行筹资补足房款,则可能有违约的风险。因此,建议尤其是在外地持有房产、有过两次及以上的房贷记录的购房者签署合同之前一定要落实能否如期拿到首套房按揭贷款并做好无法拿到首套房按揭贷款的预案。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