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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方抢娃、藏娃怎么办?

作者:姜涛律师时间:2026年04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0次举报


     在我18年的执业生涯中,比财产分割更让人揪心的,是子女抚养权争夺,而最恶劣、最伤人的,就是一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以此要挟对方妥协。


    “他趁我不注意,把孩子偷偷带走,藏到了外地,我连孩子面都见不到”“他爸妈帮着他抢孩子,说要是我不放弃财产,就永远不让我看孩子”“我们还没离婚,他就把孩子藏起来,逼我签字离婚”

     每次听到当事人这样的哭诉,我都无比揪心。很多人以为,“抢到手的孩子就是自己的”,甚至觉得“只要藏得够久,法院就会把抚养权判给我”,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2025年最高法发布的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专门针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彻底打破了“抢娃=得抚养权”的误区。今天结合我处理的真实案例,教你如何合法维权,夺回孩子的抚养权和探望权。


  先看一个真实案例(我去年处理的案件):

颜女士和罗先生结婚9年,有一对双胞胎孩子,因家庭矛盾无法调和,颜女士提起离婚诉讼,主张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孩子一直由颜女士照顾居多)。没想到,罗先生为了争夺抚养权,趁颜女士上班时,和父母、妹妹一起,把儿子强行带走,藏到了外地,之后无论颜女士怎么沟通,罗先生都拒绝把孩子送回来,甚至拉黑了颜女士的所有联系方式。

颜女士崩溃不已,找到我时,已经半个多月没见到孩子了,担心孩子的生活和心理状态,甚至想过妥协放弃财产,只求能见到孩子。

我告诉她:不用妥协!抢夺、藏匿孩子不仅不合法,反而会成为争夺抚养权的“减分项”,2025年新规已经明确,这种行为会被法院严厉规制。


结合新规和我的执业经验,给大家划重点,遇到对方抢娃、藏娃,记住这3步,合法维权不被动:

第一步:立即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快速制止抢娃行为

很多当事人遇到抢娃、藏娃,只会反复沟通、争吵,却不知道,法律有专门的“紧急措施”——人格权侵害禁令。


根据2025年新规,父母一方或者其近亲属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禁令,要求对方立即将孩子送回原住所,并禁止对方再次抢夺、藏匿孩子。


就像颜女士的案件,我帮她快速准备材料,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法院仅用3天就作出裁定,责令罗先生立即将孩子送回,禁止其再抢夺、藏匿孩子。这一步,是最快找回孩子的关键。

第二步:留存证据,让对方的“抢娃行为”成为抚养权争夺的“绊脚石”

很多人忽略了证据的重要性,遇到抢娃、藏娃,一定要第一时间留存这些证据:① 抢娃、藏娃的录音、录像、聊天记录;② 证人证言(比如邻居、亲友看到对方抢娃的经过);③ 自己照顾孩子的证据(接送记录、病历、学费票据、陪伴照片等);④ 对方抢夺、藏匿孩子对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比如孩子的心理疏导记录、医生证明等)。

新规明确规定:在离婚诉讼中确定未成年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时,将存在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情形,作为对其不利的因素,优先考虑由另一方抚养。也就是说,对方抢娃、藏娃,不仅得不到抚养权,反而会让法院更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你。

第三步:起诉离婚+主张抚养权,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保障探望权

如果对方拒不配合,甚至继续藏匿孩子,一定要及时提起离婚诉讼,同时主张孩子的抚养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另外,即使你没有获得抚养权,也依法享有探望权,对方无权拒绝——如果对方拒绝你探望孩子,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配合你行使探望权。


这里给大家一个重要提醒(重点!):

不要以暴制暴!很多当事人被对方抢娃后,会想着“你抢我的孩子,我就去抢回来”,但这种行为本身也不合法,不仅可能伤害到孩子,还会影响自己的抚养权争夺,甚至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离婚是成年人的纠纷,不该让孩子成为筹码。无论是抢夺孩子,还是藏匿孩子,伤害最大的永远是未成年的孩子。


如果你正面临抚养权争夺,遭遇对方抢娃、藏娃,不知道该怎么维权,不知道如何收集证据、申请禁令,不妨留言或私信我。18年离婚纠纷执业经验,帮你合法夺回孩子的抚养权和探望权,守护你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免费初步咨询)。


愿每一段破碎的婚姻,都能少一点伤害,愿每一个孩子,都能被温柔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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