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简介:原告与被告原是多年朋友关系,被告向原告借款200万元用于投资,双方拟定共同投资协议,由原告出钱给被告,被告拿去投资,所得利润平均分配。随后几年被告投资失败,本金全部亏损,原告主张被告返还所借投资款项,被告认为该借款属于投资款,已全部亏完,原告应当知道投资风险,被告不应当返还所借投资款,双方协商不下,原告诉至法院。
2.律师点评:虽然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是投资协议,但是该协议里的内容却明确载明是被告向原告借款,并在被告亏损后有被告出具的对账单等证据。本案的基本法律关系任然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在诉讼过程中,在立案并进行司法查控后对被告名下银行账户、车辆、房产进行了价值200万的保全,被告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主动偿还200万元借款,让原告能够在开庭前就拿回了自己200万的款项。
3.律师意见:在本案诉讼中,证据的名称并非会对一个案件基本法律关系产生决定性影响,需要结合多项证据来认定基本法律关系。另外就是在诉讼过程中尽快采取财产保全,可以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