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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判给谁?抚养费怎么算?

作者:郑素雅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2次举报


案情简介



王某和吴某结婚后因产生矛盾,无法调和,最终向法院起诉离婚。2020年3月,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准予双方离婚,12周岁的吴小某跟随母亲王某共同生活,父亲吴某每月负担1500元抚养费。

判决生效后,王某外出务工,并未实际抚养孩子,吴小某实际由吴某抚养。2022年9月,吴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并要求王某按1500元/月的标准支付抚养费,并承担2020年4月至2022年8月的抚养费42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对于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抚养,应考虑子女意见,虽然生效裁判确定婚生子吴小某由王某抚养,但双方离婚后,吴小某实际由吴某抚养至今。经询问吴小某意见,其愿意继续跟随吴某居住生活,因此吴某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请,依法予以支持。结合未成年人日常生活需要以及本地实际生活消费水平考虑,原告提出的要求王某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的诉请,合理合法,依法予以支持。另外,在判决离婚后,吴小某实际由吴某抚养,王某未履行抚养义务,对于该时期的抚养费,某应当负有相应的支付义务,故吴某要求某承担2020年4月至2022年8月的抚养费42000元的诉请,依法予以支持。

什么是抚养权?



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哺育、喂养、抚育、提供生活、教育和活动的费用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夫妻双方离婚时,法院会如何判决抚养权?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利益,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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