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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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 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2日|分类:房产纠纷 |307人看过


解除 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

通知人:

通知事项:

因贵方逾期 日交房,特通知贵方解除双方签订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事实及理由:

贵、我双方于20 年 月 日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号。合同第九条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 年 月28日前将符合要求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但贵方至今未能向我交付商品房,我也未收到贵方的书面文件。

根据合同第十条约定,逾期超过三十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我特依据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请贵方按合同约定,在收到本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我已付款,并按我的已付款的3%向我支付违约金或双方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本通知送达生效。

此致

有限公司:

通知人(签字):

年 月 日

收到“解除 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书”

经手人(签字盖章): 年月 日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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