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工委在今年2月10日官宣: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不可抗力情形下,需要及时履行通知义务,不书面告知的,不产生免责的效果。
《不可抗力通知书》须注意的有关事项
一、法律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在当事人向对方合法送达《不可抗力通知书》之时起,不可抗力通知才开始生效
(一)直接送达对方(包括直接送达对方法定代表人、对方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由对方企业盖章签收或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签收后,当事人送达对方《不可抗力通知书》生效。
(二)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向对方送达(邮寄送达),但须注意:
1、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送达对方后,如对方说邮政快递其收到的是“白纸”(诉讼实践中存在这种案例)或者签收人员就不是其单位授权人员等等,其根本没有收到《不可抗力通知书》,则邮政快递对方《不可抗力通知书》就可能无效;此时,如欲证明对方已经收到《不可抗力通知书》,则还须通过电话录音、电子邮件、微信或QQ的聊天记录、往来函件等其他辅助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已经收到了《不可抗力通知书》以及相关内容!如对方不予以配合,则有可能无法获得上述辅助证据。
2、依据最高院等规定,只有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送达对方有效。如通过顺丰、UU跑腿等快递方式送达对方则可能无效。
(三)可靠的送达方式,就是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邮寄送达,当事人持合法有效的公证书证明已经送达对方《不可抗力通知书》。
(四)如对方向当事人已经书面指定了接收文件等的电子邮箱、微信号、QQ号等,则当事人可向对方通过电子方式送达《不可抗力通知书》,然后当事人再通过向对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打电话录音的方式,当事人电话通知对方已经电子发出《不可抗力通知书》。
三、以下两种情形,不能因不可抗力免责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8年 (优于51.27%的律师)
68次 (优于97.78%的律师)
299次 (优于99.56%的律师)
109337分 (优于99.67%的律师)
一天内
13622篇 (优于99.53%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