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与共同责任是两个既有紧密联系又有显著区别的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连带责任与共同责任的共同点是:
1、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共同责任的所有债务人的对方债权人均为同一债权人,即承担连带责任的所有债务人的对方债权人为同一债权人,承担共同责任的所有债务人亦如此;
2、从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共同责任的所有债务人本身来说,债务人均为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即债权人为特定的一人,债务人为特定的多人;
3、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共同责任的所有债务人被控告时,在经济诉讼中均处于被告的地位;
4、从产生连带责任或者共同责任的根据来说,均是基于法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