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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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6日|分类:房产纠纷 |814人看过




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现接到位于 产权人的通知,需将该房地产出售给第三人,现作为该房地产的承租人,本人在此声明,放弃对该房地产的优先购买权。

原产权人须及时与新产权人签定租赁合同变更协议(变更事项仅限于出租方主体名称的变更),新产权人必须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出租人的一切相关义务。本人承认该变更后的租赁合同有效,同时本人声明自收到该房地产买卖双方签定的《租赁合同变更通知书》后,严格按照变更后的租赁合同向新的产权人履行承租人的义务,并将租金付至《租赁合同变更通知书》中指定的账户。本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

寄信地址:

邮政编码:

承租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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