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私人律师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生活家装修指南:收房注意事项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5日|分类:合同纠纷 |300人看过


现代都市生活忙碌而紧张,一个温暖的家能带给每个人最放松的休闲时光。可是如何才能让家变得温暖舒适呢?只要掌握一些小技巧,就能轻松打造宜人家居。生活家小编为您准备了从房屋装修到家居布置等一系列的时尚资讯,帮您拥有轻松舒适的生活。

  马上要到一年收房的高峰季节,总结几大原则请业主注意。

  原则一:如期收房

  如果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特别提示:如果购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收房手续,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或律师进行收房,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

  原则二:看不到“两书一表”可拒收房

  目前,开发商交付房屋应提供两书、一表,即《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

  特别提示:若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文件的,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造成逾期交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原则三:“质量问题单”业主要备份

  若收房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与开发商交涉,限期维修。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对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双方要以书面形式确认。“问题单”业主手中要有一份,上面同时要有开发商承诺的维修期限及开发商的签字。

  原则四:开发商代收费用明确约定

  要点:代收费用要出具正式收据

  特别提示:法律政策均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开发商不能将代收公共维修基金与契税作为交房的条件。即这两项费用业主完全可以选择自己交纳至相关部门。

  原则五:正式用电改建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若开发商以将临时用电改为正式用电为由收取改建费,业主可拒绝。

  特别提示: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已包括临时用电设施的建设费用及居民用电设施工程的建设费用。

  原则六:产权代办费不能强收

  如果没有约定,开发商无权强行要求代办产权证或收代办费。

  特别提示:产权证可以由业主自行办理,具体程序可到相关的产权登记机关查询。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