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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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购房合同注意条款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9日|分类:房产纠纷 |217人看过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普通消费者往往不清楚合同中的条款,被开发商钻空子。记者采访了房地产业内人士,希望对读者买房有所帮助。
 
  房屋面积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合同时,应在条款中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
 
  另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
 
  价格、收费、付款额条款
 
  在一般合同中,价格条款应是比较明确的。发展商要求购房者付出各种款项、税费时,购房者都可要求售房方出示有关规定和证明文件,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发展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购房者有权拒付。
 
  房屋质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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