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私人律师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能否在收房前办理更名手续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4日|分类:房产纠纷 |230人看过


       网友提问:律师你好,我现在有一个难题想请教,希望你们能给我专业的建议:

  我和以前女朋友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产权及贷款人也有两人的名字。房子原定在今年年底交楼,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估计要到明年,而房产证可能要更晚才能拿到(合同上说是收楼后的一年内)。在分开后,我们协商把房子留给她自己继续供。我现在想办理更改名字,把我的姓名产权及贷款人中删除,但听说要等到原来房子拿到房产证后才能办理改名手续,不知是否这样呢?有没有方法可以尽快办理改名啊?而且我近期准备购买新房子,像我这种情况应该属于二次贷款吧,是否按揭会比较困难、手续费及还款利率都会提高的啊?我现在很苦闷啊,请各位高人指点指点!

  包华律师回复:从理论上,只能把所有的手续重新办一次才能达到您的要求。在实际操作中这是比较困难的。建议您与以前女朋友签一份合同,并做一公证。然后拿公证到登记机关试试。也许可行。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