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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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产交换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11月06日|分类:房产纠纷 |336人看过



    房地产交换是指当事人将各自拥有的房地产相互转移给对方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双方签订换房协议公证书(福利房需原产权单位和房改审批部门的同意),并提交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原产权证书;对商品房交换的房屋有差价的,应当就差价部分按三级市场转让交纳税费。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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