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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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9年10月14日|分类:房产纠纷 |206人看过



   我有一个姑姑在国外,想把一套在番禺的房子赠给我和我姐姐。请问我们需办什么手续,交纳什么费用?

  1.你们之间赠与房产的行为属于房地产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2.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所以对于房地产转让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3.在办理的过程中注意提交以下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第三项: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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